比賽規則

基本規則

規則1:非決賽,評審必須勾選裁判長要求的應選人數

規則2:決賽,所有選手都必須從裁判那邊拿到一個名次

規則3:決賽,評審標記第一名為1,第二名為2,等等

規則4:決賽,評審不能標記同名次,一定要區分高下

單一決賽規則

規則5:單一決賽,絕對的名次一定要超過半數

評審5人,超過半數(大於等於3人)即可獲得該名次

A.3個1:第一名

規則6:單一決賽,如有兩個都占多數的情況,把名次較高的加進來以較多的為優先

A.1個2、4個3 = 5個3:第三名

B.1個1、1個2、2個3 = 4個3:第四名,即使他有比較多的1和2

規則7:單一決賽,如果兩個都占多數的情況,把名次較高的加進來也相同時,將名次全部相加,數值小的名次優先

把名次較高的加進來也相同時,將名次全部相加,數值小的名次優先

A.2個1、2個2 = 4個2,相同數量比較相加1+1+2+2=6,比較小:第二名

B.1個1、3個2 = 4個2,相同數量比較相加1+2+2+2=7,比較大:第三名

 

如果連相加的數值也相同時,將同分的選手獨立往下個名次做判斷

A.1個2、   3個4 = 4個4,相同數量比較相加2+4+4+4=14,相同總和,往下個名次判斷

B.   2個3、2個4 = 4個4,相同數量比較相加3+3+4+4=14,相同總和,往下個名次判斷

 

A.1個2、   3個4、2個5 = 6個5:第四名

B.   2個3、2個4、1個5 = 5個5:第五名

如果這個名次分不出來就繼續往下判斷,直到最後一個名次

(決賽678人就是678,決賽沒有超過8人)

如果到最後名次才分不出來,就算兩個名次的平均值

(第3第4名同分=3.5名、第3第4第5名同分=4名)

規則8:單一決賽,如果沒有超過半數,就往後一個名次判斷,如果每個選手1都沒超過,往第二名次判斷2...等等,直到有出現超過半數才來裁定名次

  1 2 3 4 5 6 名次

A   2 6        1

B   2 4        2

C 1 3 3 5      3

D 3 3 3 4      4

E 2 2 3 3 6    5

F 1 2 2 3 5    6

●單一決賽總結:

一定要超過半數→把較高名次加進來比較總數→比較數值總和(較低優先)→往下一名次判斷→直到到達最後一個名次

如果到最後名次才分不出來,就算兩個名次的平均值(第3第4名同分=3.5名、第3第4第5名同分=4名)

多項決賽規則

9.多項決賽,將所有的單一決賽的成績總和起來,比較數值大小,越低名次越高

  W T V F Q 總和 名次

A 1 1 1 1 1 5   1

B 4 2 2 2 2 12  2

C 2 3 3 3 3 14  3

D 5 5 6 4 5 25  4

E 3 4 5 7 7 26  5

F 6 7 4 5 6 28  6

G 7 6 7 6 4 30  7

H 8 8 8 8 8 40  8

10.多項決賽,如果有同總和,比較獲得的名次

   ( 2.5的名次,在判斷視為整數3 )

  W T F 總和 名次

A 1 1 3 5   1,因為他有2個第1名

B 2 2 1 5   2

C 6 4 2 12  3,比較第3名以上,1個第2名 = 1個第3名,再比較誰有較多的低名次,有1個第2名

D 5 3 4 12  4,比較第3名以上,1個第3名 = 1個第3名,再比較誰有較多的低名次,沒有第2名

 

  W T F Q 總和 名次

A 1 6 4 1 12  1,有2個1

B 6 2 2 2 12  2,比較第2名以上,有3個2

C 2 1 6 3 12  3,比較第3名以上,有1個1、1個2、1個3 = 3個3

D 3 4 1 4 12  4,最後就是第四名

E 5 3 5 5 18  5,因為它有超過半數的5

F 4 5 3 6 18  6

11.多項決賽,如果有同總和,獲得的名次也是同樣的,比較每一場的該名次的總和

  W Q 總和 名次  名次3的總和    名次4的總和

A 3 4  7  4  7(同分往下比較)  11

B 4 3  7  3  7(同分往下比較)  13(總和高獲得優先)

●如果在所有規則來回後,還有同分由裁判長仲裁,如果平分為第一名此時進行PK

積分排名規則

1.累計每位選手在每一場比賽的名次積分,必較數值大小,積分最高名次越高

第1名:10分

第2名:9分

第3名:8分

第4名:7分

第5名:6分

第6名:5分

第7名:4分

第8名:3分

超過第8名: 0分

 

  名次   積分 名次

A 1111 40  1

B 2233 34  2

C 3445 28  3

2.如果有相同積分,比較名次總和,較低的名次總和獲得較高的名次

  積分 名次總和 名次

A 40  31   1

B 34  27   2

C 34  29   3

D 28  25   4

●如果在所有規則來回後,還有同分由裁判長仲裁,如果平分為第一名此時進行P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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